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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
1.房屋的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年,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对方拒修的,可以自行维修,保存必要的票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
2.如果质量问题无法维修,可以到房产鉴定部门鉴定,要求开发商做相应赔偿,并可以起诉开发商;
3.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4.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
5.如果市民发现邻居的房屋二次装潢破坏了建筑结构、造成了楼下渗水等,可以向装饰装修管理部门投诉;
6.如果市民对防盗门、防盗窗等建筑材质有怀疑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7.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则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8.如果市民发现小区内景观、绿化、道路未按设计图纸及宣传材料执行,则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