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都不同,以西安市为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每个地方的不一样,以下的仅供参考,多层(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
小高层(有电梯14层及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
高层(有电梯15层及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1 一般维修基金是房价的2% 2 原则上是卖方的。 3 卖方不能带走,但可以转让。 4 如果买方买下卖方的房屋,维修基金自动随房屋转移(最好办一个转移手续,作一下更名)。 另:有专门的公共维修金管理处,你向房管部门查询一下,可给管理处致电咨询。 补充回复: 维修基金的享用人是房屋的产权人,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卖房时随同房屋一并转让的维修基金一定得按实际金额由买方承担,但若卖方在转让时向买方索要维修基金,则买方是要支付的(按实缴额的剩余额计算). 目前大部分卖方没有意识到房屋公共维修金的费用是可以在房价之外向买方单独按实际缴纳后的余额收费的. 有的是已使用过的,所以是按余额算。比如一套房交了两万公维金,居住三年,三年中可能花了五百块的维修金,余额就还剩19500元你好,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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